《晨之赟》 作者:卫安邦 根据星座上的配对分析的那套理论而言:天秤座的女娃子应该最适合水瓶座的男娃子,巧的是今天要介绍的我的这对朋友:晨晨和小赟(化名,请打马赛克)。但是他们的爱情之路并没有像星座书上所写的那样容易,那么坦荡,反而一波三折! 晨晨,90后天秤座女,一个中庸主义者,性格稳重,能够沉着地观察,谨慎地行动。她坚定地捍卫自己的理想,但不愿为实践而冒险或竞争。追求出类拔萃,希望在所有方面均超过他人的虚荣心。善于察言观色,善于迎合他人的心情,嫉妒心和占有欲很强。性格温和耿直,有很强的社交能力和很高的威信, 和任何人都能轻易地打成一片,喜欢玩乐,朋友众多,尤其是麻友遍天下。同时受到男同事和女同事的欢迎,总是生活在人们的包围之中。晨晨的微笑天下无敌,就像天使一般灿烂迷人,这种笑容不仅独特,而且非常温和。由于脸庞俊秀,还受到孩子们的欢迎。哭泣的孩子来到你的怀抱会立即展开笑颜。她有维纳斯般的身材,美丽迷人,总是令人眼前一亮。但是她总会为过于丰满的臀部而烦恼。她面部的线条棱角分明,长相俊美,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众人瞩目的对象。 由于受到人们的喜爱,所以很多人都认识她。许多人都会产生“要是能和她成为朋友,该有多好……”之类的想法。在生活中总能保持愉快的心境,所以很少有压力,不管领导如何训斥她。晨晨又最讨厌拼命地干活或动脑筋,喜爱沉浸在梦中,于是她一个有梦想的人哦。 在两性交往中却不能充满自信、积极主动地交往。但这不是因为没有恋爱感觉,而是因为自己也不明白他到底好在哪儿,换言之不知道自己最需要什么。她是个无可救药的浪漫主义者,相对于结果更重视过程,不够坚定,总要为许多异性问题而伤神。她浑身散发着慑人的魅力,气质优雅,追求真挚深刻的爱情。对美妙的气氛没有抵抗力,容易陷入诱惑,但由于性格注重实际,不会陷得太深,在内心彷徨不安。晨晨很有教养,注重礼貌,有气质的英俊男性会先获得她的好感,但如果没有前途或经济能力,你又会将他拒之门外。在性方面崇尚自由,“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是她的信念。喜欢以自我为中心,在享受爱情滋味时,很难领悟到让对方和自己一同享受才是爱情的真谛。 小赟,90后水瓶座男屌丝,性格像孩子般纯真,不计小节,秉性纯洁,对任何人都非常友爱。本性比较单纯,但不够细致和沉着,偶尔会显得变化无常,执拗任性。性格中同时存在着观察分析事物的理性倾向和随心所欲的感性倾向,显得有些深不可测。 小赟通过自己的才智和努力,在事业上获得顺利发展,但是由于自我意识强烈,容易遭到指责或导致不和。他具有非凡的创造才能和治人的手腕。 在感情方面,他早熟的很,但他小小年龄的时候便开始为异性而苦恼,但这种苦恼是不知该如何选择幸福的苦恼。区区二十载光阴就命犯无数桃花劫,陷入无数段孤独的情感中不能自拔。性格有时温吞,会被人评价为“人很好,但有点让人看不透”。小赟是一个不会轻易地为一个女人陷入情网,但如果爱上了,就他妈的结婚生子,安定的过日子,必定会成为好爸爸好老公。 按理说我分析了晨晨和小赟的性格之后,多数人看来,他俩应该是此生无缘了。但是命运又鬼使神差般的安排了他们相遇。可是性格开朗,富有包容力的小赟能否征服晨晨那狂野的心呢? 记得那时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小赟因为一件公司的部门级业务要去晨晨的部门交涉,当他无精打采的把相关资料交到晨晨部门的桌子,一回眸看见坐在角落里的晨晨,他的眼睛都亮了,仿佛他的世界整个都亮了。当时的晨晨在座位上装模作样的玩着手机,不多时,她也发现了来自旁边小赟的目光,于是她礼貌地向他微笑了一下。就是应为她向小赟投来的这温暖的微笑,小赟的世界仿佛被一个巨大的陨石冲撞了一下,内心颤颤巍巍的想: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亚当会为夏娃去都苹果吃,明知是错的?也知道了为什么达蒙会为了埃琳娜而不再做吸血鬼,吸食动物的血液? 那以后的日子,小赟只要有时间就会莫名其妙的出现在晨晨的办公室,不管有没有公司的业务,也再也没有提过要辞职的事儿。小赟心想时间最好从此就停滞下来,我愿终日陪伴在她身边,就这么静静的看着她美丽的脸与充满温暖的眼,从天阳升起一直不会到日落。小赟感觉所有温暖的空气,变成风也不敢和晨晨相遇,只要他在她身旁。 小赟觉得不想再拖下去,这不是他的风格,于是他决定大胆地向晨晨表白。那天下了晚班,小赟搭上了那辆去往戬浜的班车,那里是晨晨的故乡的小镇,他知道在那里晨晨会给他一个答案。班车在公路上行驶着,一路都很平稳,可是小赟的内心却在七上八下地颠簸着。等到了地方,他跟着晨晨一起下了车,他借机说:“真巧啊!晨晨原来你也在车上啊!”晨晨却不慌不忙地说:“你瞎啊!我早就看见你了,你到现在才看见我,你是不是故意来找我的?快说!”停了这话,小赟瞬间就懵了,早先鼓起的勇气早已荡然无存!支支吾吾地说:“我们先找个地方坐坐吧,我请你喝•••杯•••东西吧”。等找了个人少的地儿坐下后,晨晨倒是显得很放松,微笑淡定地翘起二郎腿看着小赟说:“你想跟我说什么呢?”仿佛这样的场面早已身经百战,于是气定神闲。倒是,小赟浑身拘谨起来,不知说什么好了。不自觉地喝着饮料,吸吮着吸管,良久终于开口道:“晨,我喜欢你,我喜欢你很久了。等着你的到来,我坚持着最长情的告白•••••••”话音刚落,奶茶店外传来几声汽车的鸣笛声音,向外望去是一辆黑色捷豹车,里面的司机摇下车窗向店内晨晨的位置望来,晨晨会意点了点头,继而转过头看着小赟说:“不好意思,改天在聊吧,我男朋友来接我了,先走了。” 随即,晨晨便转身背向他离去,坐上捷豹车扬长而去,留在原地的小赟有点不知所措!过了好久才缓过神来,她转身离开让他有话说不出来。小赟想:现在是我共你,你不选我;有一天,只你共我,你还是不选我吗? 那天之后的小赟又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了,还是会时不时地发发牢骚,说自己要辞职要辞职啊!反正又变的很欢乐的样子了。 有一天从红色的电波里传来了一个喜讯:晨晨和男友分手了!当小赟得到这个好消息时,他如获至宝,从此有过上了“跟屁虫”的生活。 在那以后的每天,小赟都跟随在晨晨边上,几乎天天都陪他下班。小赟坚信着一个信念:陪伴与等待是我最长情的告白!此话一点都不假,可惜对晨晨属于无效攻击,还会自损伍佰点血。 虽然小赟陪着晨晨去过很多地方、吃过很多美食,但是天秤座少女不会为了这些而改变自己的信念的。有一天,晨晨突然对小赟说:“我要走了,离开这儿,你不要再在我身上浪费时间,大家以后一定要努力地生活下去。多年以后愿你我都能过得更像自己,祝你好运,从此云淡风轻,过往一笔勾销。我们的青春都一样,孤独、迷茫、有光亮。愿你在自己存在的地方,称为一束光照亮世界的一角。”小赟伫立在原地,心想:我有那么多奇妙的能力,却依旧留不住你,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啊! 过了一周,晨晨真的就走了,听人事的人说:她办了离职后去往了一个别的城市,听说是南方的一个小城市。 多年后的一个深秋的午后,晨晨走在街道上,地上落满了金黄色的叶子,她穿着灰色的倪大衣,系着红色围巾,显得皮肤越加白皙,高挑的身材还是依旧像从前。她慢慢地走着,欣赏着两旁的美景。这时,有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对面街道旁,正向这边看来,大家猜这是谁呢?不是小赟,那还会是别人吗!原来,小赟从那天的诀别之后,一直都没有放弃,他千方百计地勾搭晨晨之前在公司的好姐妹——岚岚与小斐,忍辱负重多年终于打听到晨晨在南方的地址!这不,当得知晨晨的具体去向之后,便立马只身前往。 小赟在远处,大声喊着晨晨的名字,可是晨晨没有听到!没有办法,他就只能跑向晨晨的位置,区区几十米的距离,小赟感觉自己跑了好久好久!当快要接近晨晨的时候,听见一声急促的卡车喇叭声音,转过头看去原来是一辆满载货物的卡车向小赟径直开来,已经刹不住了。只听“砰地一声”,小赟已经出现在十米开外,这巨大的声音引来了无数路人,人群中也传来了驾驶员的声音:“他自己冲出来的,这不怪我啊!”这时候,晨晨也看见这边很多人聚集在一起,她也情不自禁向这边走来,透过紧密的人群,晨晨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那个曾经日日夜夜跟随在她身后的身影。那一刻,她潸然泪下,直接扑到小赟身旁,握着他的手。此时小赟也感到了晨晨的到来,感受到了她的温度,他为这一天等了漫长的时间,内心曾经为他们俩的重逢演练了无数次,可是偏偏没有想到的是会今天的这种局面——他们会在车祸现场重逢。 小赟倒在血泊之中,握着晨晨的手,气若游丝地对她说:“活在没有你的城市里,可是偏偏偶尔才会忘记你!我原以为你走后,我会因为外面的世界而忘了你,我会爱上荒野的风声和坍塌的泥土香,不再去惦记你,可是我做不到啊!”“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的情景吗?那时候你的眼睛是一片湖,你一眨眼,就能在我心里扇一阵风”,刚说罢,晨晨就想说:“其实••••••”。还没说出口,小赟就说道:“我知道你并不喜欢我,但是我想岁月是一场有去无回的旅行,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都是风景呀!”他试图努力地把心里憋了多年的话想跟她说完,可是正当此时,人群不远处又传来了一声洪亮的汽车“鸣笛声”——又是一辆黑色的捷豹车。司机摇下车窗,朝人群中的晨晨看来,晨晨看了向他点了点头,转过头对小赟说:“哦,我要走了,我老公来接我了”。于是坐上车,又一次扬长而去,就像几年前一样,把小赟独自一个人留在原地。不同的是这一次小赟却再也没有力气再站起来,“噗”地一声,一口鲜血喷出来。 又过了不多时,远处传来的救护车的鸣笛声•••••••(全剧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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