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如下:
关于入驻
1、组委会将组织入选团队分批统一入驻象山;
2、入选团队须在入选名单发布后三天内与组委会确认入驻时间;
3、入驻团队须提前入驻时间十天完成所有拍摄及制片资料的提交;
4、拍摄及制片资料包含:
(1)分镜头脚本(以WORD格式提交);
(2)影片详细预算表;
(3)详细拍摄计划表(以WORD格式提交);
(4)影片服、化、道详细清单(以WORD格式提交);
(5)影片所需场景表(以WORD格式提交);
(6)所需拍摄器材清单;
(7)团队成员详细资料表;
(8)影片拍摄协议;
5、入选团队自行负责前往拍摄地的交通安排及时间安排;有临时计划变更的须提前十天通知大赛组委会;逾期情节严重并未提前与大赛组委会沟通的入选团队将取消比赛资格;
6、入驻团队须服从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的食宿;
7、入驻团队入驻象山后以实报实销的方式报销交通差旅(见:入选团队交通差旅报销特别说明);
8、入驻团队须参加当地安全培训会,同时发放大赛工作证;
9、入驻团队须与大赛组委会制片小组协商统筹制片计划,服从制片小组统一制片安排;
10、大赛组委会将为每组入选团队安排一名组委会制片小组联络人,负责与组委会的联络及沟通工作。该联络人同时将成为入选团队的跟组制片;
11、当地交通将由组委会全权负责;
本公告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组委会会把所有资料发至第一批入驻象山团队的邮箱,请注意查收并及时反馈信息。
九分钟原创电影大赛组委会
2010年6月3日
组委会对以上公告内容拥有最终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