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分钟电影锦标赛
标题:
昆汀的处女做《落水狗》,叙事手法和拍摄风格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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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说来话长
时间:
2011-8-12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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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汀的处女做《落水狗》,叙事手法和拍摄风格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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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2 17:03 上传
16年前,我5岁。在这个92年的秋天,我正为许多事情发愁,比如说为什么幼儿园开园典礼上,那个叫“一闪一闪亮晶晶”的舞蹈,我的裤子要比其他小朋友短。这是9月的事儿了。一个月之后,也就是1992年10月20日,在大洋彼岸,麦当娜一脱精光,说:“你们不是想要看么,老娘脱完了给你们看!(设计台词)”于是横空出世一张叫做《Erotica》的专辑。
为什么要说到麦当娜呢。因为RD的开篇便是几个男的假模假式的围坐在一起谈论音乐。不是别的,正是麦当娜在1984年出的那张专辑《宛如处女》的主打歌《like a virgin》,由华纳唱片出版,这张比我年纪还要大的专辑在当年可谓风靡一时,男人们所谈论的主打歌成了麦当娜第一首荣登排行榜榜首的单曲,而这张专辑在当时也登上排行榜第一的位置。我们的流氓昆汀在电影中用十分娘的语气反复说:dick,dick,dick,dick...麦当娜看罢这部电影,简直是赞口不绝,不过十分不满意开头几个爷们儿对其小曲儿的评价,于是送了开头提到的,也是在9月2日上映一个月后,出的那张《Erotica》作为礼物给昆汀,并且在上面写到:“昆汀,那和阳具无关,是和爱有关。”
极具争议的《Erotica》使麦当娜在当年受到了很多压力,以及负面的批评。但是同年的《Reservoir Dogs》却让昆汀名声大噪。这个当时还年轻的男人也通过另一种形式脱的精光,将自己展现给所有人。
那么,终于回到了这部片子。男人的电影《落水狗》充满血腥和暴力。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晚餐吃的太多的原因,今天晚上看到那些血腥的画面,特别是可怜的Marvin警官被割掉的耳朵,肚子立马不舒服起来,完全愧对被索多玛折磨过的自己。昆汀的确是擅于营造气氛和制造对比。他的电影里,只要是出现平和的过程或是舒缓的背景乐,那么我们知道,接下来一定有让人喷水的情节出现。
比如说我们的Mr.Orange,这位钢琴师(演员Tim Roth在1998年出演著名电影《海上钢琴师》)一身是血的蜷缩在汽车后座,而且还瞎动弹,那些鲜红的颜色在以黄色为主色调的屏幕上显得刺眼,而这发生在平和有趣的男人对话以及配乐活泼的字母滚动之后。
再比如我们帅气的Mr.Blonde放起愉快的音乐,割掉警员耳朵,之后提了箱汽油打算烧死这个可怜虫的时候,虽然透着紧张感,但是表面的情节叙述仍然可以看作是比较舒缓的。但是枪声突然响起,鲜血四溅,他应声倒地。一个平摇的镜头告诉我们,Mr.Orange枪杀了他,并且这位橙先生就是传说中的卧底条子。
《落水狗》拍的不错。第一要归结于剧本写的很好。几个角色的人物关系处理的并不缓慢,而且带有合理的紧张感。第二就在于昆汀的本事了,如同上面所说的气氛营造和对比制造。很简单的一个例子,就在于橙先生和白先生开头在汽车里对话时,紧张的镜头感,快摇加上快切,配上血淋淋的画面以及两人的嚎叫,顿时让还懵懵懂懂于《宛如处女》对话中的观众们,一下进入到电影的氛围。
除了这两点。还得归功于演技出色的各位演员们。昆汀自己就先不用说他了,哪怕最初他的确想要给自己设定粉先生的角色,不过也是后话。总之满脸是血的死了。那个蓝先生也最好放一边,我们对他的印象,无非就是“已经死了,像个马蜂窝似的。”
白先生,这个老好人。Harvey Keitel最后捧着橙先生尖嘴猴腮的脑袋,得知面前这个他拼命护卫的人就是传说中的条子的时候,那个表情太赞了,就像得知自己在把了一晚上的美女结果是个人妖一样,满嘴的苦水。然后我们知道,他也成马蜂窝了。
金先生。属他最帅。不过帅哥往往是最变态的,怀揣着不为人知的诸如割耳朵和玩汽油的恶劣嗜好。不过需要承认的是,Michael Madsen把这个变态诠释的极其不错,眼神中的镇定和眼前的血腥对比,让所有姑娘都有赶快找个丑鬼嫁了的冲动。
钢琴师橙先生。以前看《海上钢琴师》的时候就觉得这个演员怎么阴阳怪气的,不过也许他的演技就是透露在这里面。《落水狗》看了一段之后,我还纳闷,难道这个演技派就这样要死不活的在仓库里躺一个多小时?事实证明,后来Mr.Orange的插叙以及结尾他的表现都不会让人失望。
最后不得不提的是粉先生。之所以把他放到最后来说,就是因为这个角色其实在全片里是最重要的。换句话说,《落水狗》想要表达的东西,大部分都集中在了这个人身上。在他口中出现最多的词,除了Fu*k,就是professional。自己是个够“专业”的罪犯,那么他的“专业”到底体现在什么地方。他以自我为中心作为价值考量,对一切的人物和事件的考虑,以及对下一步该做什么的考量都来自于以他自我为中心的标准。他绝不会让其他以各种颜色为代表的人告诉自己真实的名字,当然,也不会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这是危险的。虽然没有查证,但是我到现在仍然相信他最后拿着那箱钻石跑出去后,并没有被警察逮捕,即便我们从Mr.Orange这个人身上可以大致推断,警察早已监视了这个仓库。而虽然很多人说,大Boss那个肥头大耳的儿子最后被击毙,是因为白先生的枪头一摆造成的。我想有此推断的人要么就是CS玩太多,要么就是完全没有注意另一个躲在角落里的粉先生。这个人钻出来之后手里拽着枪,并且对他的智商,我完全有理由相信这个极其有心机的人在混乱的场面里,迅速以自我价值为准轴,判断出了下一步有利于自己的行动。那么,《落水狗》之所以让这个人活到最后,或者说,之所以让这个人活的最久,也正在于此。对于现实生活的莫大讽刺,那些自私的,以自我为考量,放弃所有亲情爱情友情的人,往往在社会里能够耀武扬威,指手画脚的得到最大利益。我们鄙视它,但是不得不承认现实的确如此。这并不是一种指向歧途的引导,而是极大的讽刺。
最后想要说的是,《落水狗》让我看清的另一个事实是:在现实中,对于太多的事情,你根本没必要思前想后妄图考虑周全,所谓计划没有变化快也是这个道理。机关算尽到头来往往事物会朝着另一面发展,何苦庸人自扰呢?比如说,我本来计划今天晚上找篇外语文章翻译以便练习英语,但是万一写着写着中途停电了呢,所以我还是赶紧睡了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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